株洲市政府经济金融办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6-05-30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职位名称 遴选计划人数 报名资格条件(含年龄、专业、学历、人员身份等) 备注
基本条件 岗位要求
1 银行科岗位 1 1.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2.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博士、硕士优先。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法律或金融专业,具有2年以上法律或金融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 综合科岗位 1 具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金融稳定科岗位 1 金融或会计专业,具有2年以上金融或会计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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