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6年对口升学考试表演类主持与播音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6-05-30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一、基本条件(30分)

1、形象。(15分)

15分—8分 五官端正,身体比例得当,举止大方,气质较好。

8分以下 五官尚端正,比例适中、举止一般。

2、身高。(15分)

男1.70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注:低1公分扣1分,底线为2分。

二、自备稿件(25分)

普通话语音准确,口齿清晰,表达自然。声音优美,动听,能较准确体现作品的思想感情。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

三、即兴表达(25分)

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论点论据正确,结构完整,内容饱满,表达流畅。

四、才艺展示(20分)

技艺娴熟,优美,有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强,能充分展示出自己的艺术潜力与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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