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我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现将308名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5月17日—5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可以通过来电、来访举报等形式,向我院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纪检监察室电话:0578-2296456、2292456
招生就业处电话:0578-2123456、2293387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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