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抚州市选聘5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示
2016-05-27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将选聘51名(全省8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如果是“985”高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将不参加笔试,直接入围驻村见习。

此次选聘对象资格为30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6年7月20日以前入党)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985”高校毕业生)可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免费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9:00-6月5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14:00-16:3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农村工作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将于7月下旬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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