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2016年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
2016-05-26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一样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也一样的,并列排序。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含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强戒所、法院系统司法特警)、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1

二、资格审查的方式和时间

资格审查方法。报考高层次公务员、选调生、法院工作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人才科,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系统司法特警除外),州人民检察院公布和通知。报考党政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分层次进行。报考县市党政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县市招录机关进行;报考州直党政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管理局组织州直招录机关进行。报考公安特警(含森林公安特警、监狱强戒所特警)、法院系统司法特警职位身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体检标准、体检程序、体检要求组织实施。全州党政群机关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1日-6月1日。

具体地点见附表2

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3日-6月13日,具体安排以招录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共青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请考生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们。如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或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报考普通公务员职位的即为面试对象,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强戒所机关)、人武专干、法院系统司法特警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省定面试时间为6月18日-20日,湘西州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湘西自治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

附件2.2015年湘西州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地点汇总表

附件详情请查看:http://rsj.xxz.gov.cn/gsgg/201605/t20160526_211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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