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2016-05-26来源:河池人才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5月29日下午15:00(星期天)

(二)地点: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市新建西路2号,市内可乘坐1路、2路公交车到职业学院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29日下午15: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0778-2307316;

河池市公务员局:0778-2558787。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市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河池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hcxf.gov.cn/html/gsgg/tggg/2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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