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湘潭市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26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潭市组通[2016]9号文件有关规定,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岗位

(一)范围:湘潭市行政区划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具备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年龄 最低学历要求 其它要求 备注
科研处工作人员 1 经济、哲学、历史、政治、管理、中文、法学及其相关专业 30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 文字表达能力强、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理论文章。 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行政财务处财务人员 1 会计学或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五年以上。

注: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第一日,工作年限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根据选调岗位条件现场报名(需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4日。

报名地点:中共湘潭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马坡里6号)。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附后);(2)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3)机关或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4)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2、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按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选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科研处工作人员笔试采取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行财处财务人员笔试内容为财务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60%,面试40%计算综合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由体检医院根据相关要求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6、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由市委党校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各确定1名拟调人选,并在湘潭组工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调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调入聘用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湘潭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58632659,13873217456,联系人:楚志云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

2016年5月23日

附: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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