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经县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参与聚众斗殴、赌博等妨碍社会秩序不良记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连山吉田镇鹿鸣东路路国土大楼一楼)。
咨询及联系电话: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63—8716601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自行登陆【http://www.gdls.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2,要求双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正面蓝色底免冠彩照3张(同版);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提供安置卡或安置介绍信、退伍证),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材料。有社会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就业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等,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连山政府网上公布。
3.笔试地点:连山民族中学(清远市连山吉田镇滨江路)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面试时间2016年6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地点:连山民族中学(清远市连山吉田镇滨江路)。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如因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考察不合格、弃权或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审核聘用、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审核聘用、待遇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薪酬标准执行,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从聘任之日起,由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从事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服从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和工作安排。
2.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年终统一考评并记入本人工作档案。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陪护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8日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会服务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