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见《2016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2014年-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4、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2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首日为准进行年龄计算。
三、报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聘网(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8:30至2016年6月1日17:00。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2016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所需的证件、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招聘邮箱:cszyrsc@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未按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6年6月2日12:00。
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2016年6月3日8:30至2016年6月5日8:30。
5、要求:
(1)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证件证书者不得报考;
(2)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一览表》中特别提出的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暂定为2016年6月5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与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职业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传统文化等相关内容。
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卷面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
2016年6月8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6月13日下午14:30—16:30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4、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分数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名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cszyedu.cn/)公布,资格复审于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6:30)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会议室进行。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进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办法将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szyedu.cn/)公布。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二)考核相关要求
1、考核顺序于考核当天抽签决定。
2、专业面谈、试教、实操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
3、专业面谈、试教、实操成绩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得分,平均得分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专业面谈、试教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候分,并在其后一位考生专业面谈、试教结束后领取本人的成绩通知单;实操成绩通知单于实操结束后发给考生。
(三)考核方式、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
1、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谈、试教的岗位,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谈、试教、实操的岗位,按2:5:3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1、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的笔试和考核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考核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在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时,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资格终审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8164718(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8105212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1-84907996(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2016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毕业生岗位)
附件2:2016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骨干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