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2016-05-19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现将2016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2016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各市、县(区)统计局和职改办共同负责当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考生信息上报、准考证发放、资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全国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进行(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工作,且遵纪守法者,均可按下列规定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3.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必须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包括统计教育工作者、统计理论工作者、统计实务工作者、统计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统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所称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讲师等。

四、报名手续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5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必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首页统计职称考试栏目下载),携带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均为原件)、免冠照片(同一相底,1寸1张办理准考证用、2寸3张办理合格证用)及报名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统计局报名。驻邕区直的中央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报名。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批准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3〕20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收费如下: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每人12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5元、试卷费10元。

高级资格考试70元。其中报名费10无,考务费45元,试卷费15元。

五、考场设置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考生到南宁市参加考试,桂林市、柳州市、贺州市考生到桂林市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大纲

2016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栏。考生可通过网址浏览或下载相应级别的考试大纲。

七、及时、准确上报考试信息

报考人员信息是考场设置、预订试卷、打印准考证、颁发资格证书的依据。各市要认真做好应考人员有关信息的录入和汇总工作,确保信息质量,及时、准确上报应考人员基本情况。

报考人员基本情况采用Excel上报,Excel应包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出生年月、出生地、专业年限、身份证号等8项信息。报送格式见《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名册表》(附件2,电子版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首页统计职称考试栏目下载),请各市考办于8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件地址:gxrsc@gx.stats.cn。

八、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各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参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务工作手册》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它事宜

2016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标准化考试方式,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填涂信息点作答,答题卡送全国考办集中机读阅卷。考试的题型题量和答题卡的填涂方法具体参见《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各市在考试各环节工作中,要树立为报考人员服务的思想,尽量为应考人员的报名、考试提供方便。要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查询有关考试信息。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等考试信息。

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和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2016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名册表

3.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年工作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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