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441号)和《南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报考通州区职位(不含垂管机关、公安局民警、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共123名考生拟进入体检,具体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公示名单。体检工作由通州区统一组织实施,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时间及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6年5月24日(周二)上午7:00前到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世纪大道269号)西北大门口集中。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须知
1.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所属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进入体检的考生还须带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在照片袋上须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体检费400元。
3.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宜着宽松、休闲衣物,以方便各项检查,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考生如有晕针、晕血史的,请在抽血前向医护人员说明。
4.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务必告知领队;女性考生正在生理期的,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及时向领队报告,待生理期结束以后再补检。
5.考生对体重、视力、血压检查结果要求复检的,须当场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6.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7.考生应在体检前如实填写体检表第3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8.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领队反映,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四、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一律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前两天要注意休息和清淡饮食,不宜做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否则后果自负。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必须将所有通信工具及电子设备关闭并上缴给工作人员。
3.体检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考生必须服从小组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向有关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等不符规定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违纪处理,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请参加体检人员下载《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区档案局、区委党史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环境监察大队、区安全生产督查大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进入体检人员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江苏省录用公务员(通州区职位)拟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个人基本信息部分填好后于5月26日16:00前将三种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有关电子邮箱,同时发送二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邮件标题为“职位/姓名/最新手机号码”。 其中区委农工办、区人民法院、区委党史办、区档案局、乡镇机关进入体检人员发送至tzgbys@163.com,其他人员发送至tzrsjgwyglk@163.com。
注:《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考试成绩栏、政审意见栏、相关单位及审批机关意见栏不要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现实表现栏、单位审查意见栏不要填写,填写过程中不得对表格格式及页面设置作任何改动。
咨询联系电话:0513-86512525(组织部)、0513-86513162(人社局)。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
附:
3.附件3: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4.附件4:江苏省录用公务员(通州区职位)拟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