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师范大学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通知
2016-05-17来源: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助学单位、自考同学: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自[2016]13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校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及地点

1.个人申办:我校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至5月27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40-17:00(若申办人员较多时,则按先后顺序取号排队办理),地点为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个人办理的考生请备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

2.集体申办:集体申办的单位,按要求汇总考生的所有办证材料并统计数据,于5月27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由学历教育科分配安排审核流程,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自学考试专业须为我校主考专业且为我校助学考生;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三、申办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下载并打印“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材料目录”,仔细阅读表格所示各类材料及相应要求,根据目录所示依序准备所有材料,并在目录表格中签字确认。助学单位集体办理如遇表中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情况,审核原件后只需交复印件至继续教育学院。因本次附件表格格式与以往不同,故只可安本次附件格式填写,使用附件序号非2016年上者不予办理。

2.下载并打印“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将完整表格与办证材料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助学单位集体办理则审核表格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考生联返还申请人,经办人在存根联签字收齐并按专业整理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使用附件序号非2016年上者不予办理。考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性别、民族)存在与平台已有信息不相符或不合要求者,请与所属助学单位联系提交修改材料,毕业证于下次信息修改完成后办理。

3.办证要求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必须材料标准格式示例见“附件3:前置学历证明表示例”,请考生下载参考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保证前置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未上网的前置学历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助学单位集体办理除按要求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附件4: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与办证材料一起提交,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及经办人亲笔签名。使用附件序号非2016年上者不予办理。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还需统一填报“附件5: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与办证材料一起提交。

四、申办要求

1.个人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准备齐上述所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由本人填写附件1、附件2各项内容并亲笔签名,且必须由本人至现场申办,不允许代办。现场初审合格后出具的毕业生初审表须由本人亲自核对确认各项信息后亲笔签名。毕业证为重要证件,办理过程较为复杂,且各项信息的准确性极为重要,一经办理无法更改,如因审查不仔细、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由考生自行负责。希望各位考生严肃对待。

2.集体办理单位需监督考生亲自填写和确认材料并亲笔签名附件2,骑缝盖章后,存根联由经办人签名,并汇总所有其他材料及附件,按要求准确填写附件4及附件5,其中附件4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办证材料若未按要求盖章和签名或材料不全者,则不予办理。

3.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黔招考自[2016]5号)文件规定,修改信息提交时间为办证以前,在办证期间不再修改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性别、民族等关键信息,如遇信息不符考生,一律由所属助学单位登记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毕业证归为下次办理。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本人或助学单位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由考生和助学单位自行负责。自2016年起,毕业证书发放注册后,因考生本人或助学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4.转考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4门、本科不少于5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根据全国考办对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的审查需要,考生必须在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且在学信网注册后才可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专、本科毕业证不能同时办理!);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前置学历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办证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及时通知学生,以免错过毕业审核办证时间,严把信息关,并根据要求全力做好学生毕业审核办证准备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汇总的材料报送我院学历教育科,积极配合我院工作安排,以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材料目录

2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3前置学历证明表示例

4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

5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集体办理单位填写)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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