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05-16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6年5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20日15:30时(面试前一天),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务必带齐《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详见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乌鲁木齐海关办公楼六楼第二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

二、面试于5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全部于当日上午8:30时前报到完毕。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乌鲁木齐海关六楼第二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

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请务必携带《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中所列相关材料的原件。

(二)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5月20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面试资格复审现场签到,接受面试资格复审,确认面试场次,领取《考生须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请各位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15时(北京时间)之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具体面试安排将在5月20日面试资格复审现场通知考生,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乌鲁木齐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卡拉苏海关监管查验 (0701004201) 105.8 李晗雪 594265822816 5月21日  
卡拉苏海关监管查验 (0701004202) 98.3 何彬 594251154029 5月21日  
祖丽皮亚·阿布来提 594265419412
霍尔果斯海关监管查验(0701005201) 97.5 比娜尔·阿曼太 359211890926 5月21日  
马文静 359265414008
苏子龙 594265814801
霍尔果斯海关监管查验(0701005202) 97.7 于筱璠 359237122218 5月21日  
尹正亮 594265513524
合木巴提·马合巴提 680211701620
阿勒泰海关监管查验(0701010201) 95.4 刘展豪 519223123519 5月21日  
罗晶晶 543261024422
岳艳娇 58624340602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991-3627651、3627618,17881150077

0991-3627762(传真)

乌鲁木齐海关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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