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2016年招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通知
2016-05-12来源:陇东学院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东学院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暂行办法》(陇东学院发[2011]44号),现将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16年第四期)招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2016年5月15日-16日8:30-11:30,14:30-17:30。

二、资格确认地点

陇东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30室)。

咨询电话:0934-8658630。

三、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片3张。如本人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带有公安机关制发的含有本人照片、身份证号码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

2.《陇东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应聘资格现场确认表》(见附件,由本人下载双面打印)。

3.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携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持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招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证明必须包含的内容: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同时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持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个人简历1份。需包含在研期间学习成绩单,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内容,同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于2016年5月16日下午2:30在我校办公楼人事科43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其他事宜

现场资格确认由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接受其他方式。现场资格确认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笔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陇东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

陇东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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