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横县2015年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示(三)
2016-05-11来源: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肖大芝、陈晓云等2名同志(附件)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212,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11946、0771—5509012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

附件:南宁市横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b1b1303a-67a5-4098-b936-a6030117c3e1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照顾加分 综合成绩
1 南宁市横县司法局 南宁市横县横州司法所 司法助理员010267001001 肖大芝 汉族 15101092206 125.1 77.6   202.7
2 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南宁市横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稽查员二010282001002 陈晓云 壮族 15101143014 120.9 73.2 3 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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