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岑巩县城关地区学校2016年面向全县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2016-05-10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岑巩县委办公室  岑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岑巩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岑党办发[2013]29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对象

岑巩县乡镇中小学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含2013年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不含正在离职进修教师)和县外申请拟调入我县中小学工作的正式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遴选岗位工作。

3.报考幼儿园遴选职位的教师学历为中专中师及以上,所学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幼教(师)专业、音乐专业、舞蹈专业、美术专业和汉语言文学专业;报考小学遴选职位的教师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报考初中遴选职位的教师第一学历2002年12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03年1月1日以后必须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音乐、体育、美术放宽到大学专科);报考高中遴选职位的教师第一学历2002年12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且现在持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003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教龄3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含2013年特岗教师);报考县实验幼儿园的教师教龄放宽至2年以上,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2013—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报考岗位专业必须与本人所聘岗位专业相符,岗位等级符合竞聘岗位的任职条件。

7. 报考幼儿园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必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的必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高中的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辅岗位、管理岗位除外);报考职业中学的必须持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尚未解除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布的遴选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考核加分分值、笔试、面试、调动等程序开展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设在县教育和科技局,考务费参照岑巩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每人100元执行。

2.参选人员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

3.参选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全日制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

③年度考核合格(优秀)证明(2013—2015年);

④职称资格证和已聘专业技术职级证明(学校第二轮竞聘上岗或中途补岗人事部门有关批复文件等);

⑤可用于考核加分的各种获奖材料。

六、考核加分

1.近三年(2013—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2.0分。

2.近三学年度(2013年9月—2016年7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每年加2分(即每一学期加1.0分)。

3.近三年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含教育专干),每年加2分(即每一个学期加1分)。

4.近三年(2012年9月—2015年7月)所教学科在县统考中成绩居同级同科前十名的,每学年分别加7.0分、6.0分、5.5分、5.0分、4.5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音体美学科教师本人或所辅导的学生成绩获得县级综合类比赛第1—6名分别加5.0分、4.0分、3.0分、2.0分、1.5分、1.0分,获得州级综合类比赛1—8名分别加7.5分、7.0分、6.5分、6.0分、5.5分、5.0分、4.5分、4.0分,获得省级综合类比赛第1—8名分别加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5.近三年(2013—2015年)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少先大队优秀辅导员的,每次加2分;被评为州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少先大队优秀辅导员的,每次加4分;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少先大队优秀辅导员的,每次加8分。

6.近三年(2013—2015年)参加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州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8.0分、6.0分、4.0分、2.0分。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1.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

①中小学所有遴选职位只进行笔试。

②幼儿园遴选职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值各100分。

2.中学教师不能报考小学遴选职位。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依据现在评、聘资格职级选择相对应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同时公布考核加分成绩)。

5.所教班级2个及以上的,每一学年只能取最好1个级班的成绩计分。

6.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到其它学科任教所取得的教学成绩可以纳入加分范畴。

7.音体美学科教师本人或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一次比赛多人获奖或一人获多次奖项的以最高一次计分。

8.一个奖项多名教师辅导的,取排名第一的给予加分。

9.报考岑巩一中化学实验员职位的还须具有化学学科骨干教师实验技能培训合格证。

10. 提供考核加分材料截止日期到报名结束之时,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1.遴选教师在岗位聘任职数受限时,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证明的优先聘用。

12.除任班主任情况外,其它所有考核加分均须提供文件、证件原件,或由县教科局教研室或相关股室出具书面证明。

八、笔试

1.笔试时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笔试时间与岑巩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同步,即为2016年5月21日下午。

2.笔试形式: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①报考语文学科的教师考语文专业知识;②报考数学学科的教师考数学专业知识;③报考英语学科的教师考英语专业知识;④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教师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专业知识,即理科综合卷;⑤报考政治、历史、地理学科的教师考政治、历史、地理三科专业知识,即文科综合卷;⑥报考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计算机基础知识;⑦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考《教育理论基础》(中学)(小学)(通用版)、《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幼儿版)综合卷;⑧报考会计员岗位的考会计基础知识。

九、面试

1.中小学遴选职位以笔试成绩+考核加分成绩综合排序,不再进行面试。

2.幼儿园遴选职位根据笔试成绩×60%+考核加分成绩后的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笔试成绩×60%+考核加分成绩+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加分成绩)+面试成绩×40%)。

3.幼儿园遴选职位当笔试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当最后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

十、调动

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中小学遴选职位由笔试分+考核分的总成绩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幼儿园遴选职位由笔试分加考核分×60%+考核加分+面试分×40%的总成绩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拟调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行文调到城关地区学校任教。如因不符合调动条件、不能胜任拟聘岗位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进行,参加遴选人员必须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舞弊行为当场举报有效,其它违纪行为在公示期满前举报有效。举报人必须暑真实姓名。经调查查实,对确实存在舞弊行为和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岑巩县城关地区学校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2.岑巩县城关地区学校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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