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日照市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信
2016-05-09来源: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14、15、21、22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按照有关规定,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务于2016年4月26日-5月13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其他考试规定。

2. 考试开始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3. 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全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4.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入场可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橡皮、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上述物品(只准带准考证、身份证入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室的须切断电源并放在讲台上,不得带至座位,否则作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应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正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单位、试卷代码等信息,未填涂或错填涂以上信息,将导致考试成绩无效,后果自负。考生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未按规定作答的,按违纪处理。

6.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7. 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它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完毕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12号)处理。

11. 考生应了解《日照考点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地址及试室分布平面图》(市人社局网站),并在考试前一天下午熟悉考场、试室,避免走错。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1.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特别提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受到刑法处罚的人也将遭受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民事活动领域中的不利后果。

(二)本次考试,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检测和异常情况甄别,对考场内雷同、跨考场雷同和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枪手雷同都能逐一检测认定,对被判定为雷同的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三)考试期间,人社部门将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考点内外的联合巡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是加强对考生携带使用文具的检查,特别加大对“橡皮”、“计算器”、“隐形耳机”等查处力度,让各种作弊手段无处遁形。二是考场内实施视频监控。三是加大对替考者的查处力度。对替人考试者,由公安人员现场查明其真实身份,依法处理。四是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将记录在全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同时,将违纪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再进行严肃处理。

四、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考试期间,我们将安排专人受理考生投诉举报,对举报线索可靠、证据确凿的,将严肃查处。(省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7961;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633-8777835;监督举报邮箱:kszx8777835@163.com)

同时,我们倡导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依法诚信参考,杜绝作弊行为,避免一时心存侥幸而付出沉重的代价!考试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保管好个人试卷,防止他人抄袭,避免出现雷同试卷。

考试将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理位置,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携带好应考必需物品(请勿携带电子产品、包等贵重物品入场,以免丢失),平安顺利参加考试。

市人事考试中心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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