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上杭县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6-05-10来源:上杭县教育局网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有关人员: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18号)以及《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16〕40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专)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在我县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此类对象按《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在我局受理和现场确认,由市教育局认定)。

2.户籍、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在我县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我县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在按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27日、2016年6月13日-6月23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3、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系统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如图所示。

(2)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如图所示。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各县(市、区)教育局。

(4)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5)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6)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和贴上照片(白底彩照,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申请人系统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6月16日-6月24日(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1)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联系人:何小华 邱荣辉  电话:3969023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的各种单据不用附),表格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或县医院体检科领取。申请对象在网报时间内自行到上杭县医院体检科缴费进行体检,县医院体检科电话:3131190。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打印,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此项针对上杭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或上杭县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由签署意见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本人签名。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单位指上杭县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此项针对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或上杭县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此项针对户籍不在上杭县,且未在上杭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入编,但在上杭县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的人员)。

(7)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8)非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2015年1月前入学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高校毕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需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10)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⑴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⑵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至2016年6月24日)。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白底彩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证书的原件由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提交(其中照片用回形针夹在申请表上面)。

四、其他事项

1.2016年是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过渡之年,各申请人应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文件,有关文件及政策问答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2.网络审核确认通过的人员于2016年7月14、15日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联系人: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  陈耀洪

4.咨询电话:3887123

上杭县教育局

2016年5月4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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