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山东省选调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人员范围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公布的《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人选名单》中报考烟台市岗位的考生,共163人。
(二)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6:00。除特殊情况书面申请并经烟台市选调办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且不提前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地点:烟台市东海宾馆(莱山区观海路38号)二楼多功能厅。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 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为男性考生426元/人,女性考生508元/人,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时直接交付医院。
(五)有关要求
1、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县市区及岗位)。
2、集合点名后,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集中保管。未按要求上缴通讯工具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体乘车,集中体检,不允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化验、做B超检查等,请在受检前8小时禁食、禁饮水。
7、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9、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请在月经干净后三天再补检。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需随身携带适量现金。
11、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烟台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烟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结论与原结论不一致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12、5月14日上午11: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5月中旬—6月上旬。
(三)考察方式和程序:由考察组到人选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程序包括:发布考察预告、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与考察人选面谈、考察人选签订《承诺书》等。
(四)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结束后,将于5月中旬开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请考生在就读院校等待考察,保持手机畅通。如手机号码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请及时联系烟台市选调办进行变更。
2、实地考察时,考察组将收回《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审批表》,请提前填好,由相关负责部门盖章。
接到本通知的考生,务必于5月11日上午11:00前,编辑“本人姓名+面试准考证号+是(否)参加体检”,发送至邮箱ytxpbgs@163.com或手机号码18865508910进行确认。若放弃体检资格,请于5月11日11:00前发送传真予以说明。
如确因极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体检,请于5月12日上午11:00前与烟台市选调办联系。
烟台市选调办公室联系方式:0535—6789092,6789931(传真)。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