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一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幼儿园2011年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1-11-23来源:丽江人事人才网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丽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1998年,为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学校在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并根据学生的特征对六岁以前的聋儿进行语言康复训练,做抢救性的缺陷补偿。丽江市幼儿园是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现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将以上三所学校(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中历史教师1名。

丽江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1名。

丽江市幼儿园:工勤人员3名(其中炊事员2名,园艺师1名)。

三、招聘范围

丽江市一中面向全国招聘。

丽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丽江市幼儿园面向具有丽江市户口的人员招聘。

四、招聘条件

㈠市一中高中历史 条件

1、具有师范教育类历史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任职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㈡市特殊教育学校 条件

1、能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毕业,能熟练掌握手语,有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热爱学习、吃苦耐劳、热爱特教事业,关爱残疾儿童,具有奉献精神。

4、在特殊教育学校实习半年以上的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㈢市幼儿园工勤人员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丽江市户口,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性格稳重平和,能吃苦耐劳,热爱幼教工作,关心爱护幼儿。

3、报考炊事员岗位的需持有厨师证,并具备柴油灶及水电设备维修技能;报考园艺师岗位要求园艺专业毕业,或具有两年以上园艺工作经验。

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报考市一中高中历史教师岗位在市一中办公室报名。

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报考市幼儿工勤岗位在丽江市幼儿园办公室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考生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如各岗位报考人员超过1:5以上的,则采取先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面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核、公示。

3、公示和聘用

岗位能力测试、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第六工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电话

丽江市一中:0888-5121159

丽江特殊教育学校: 15718785169(李老师)

丽江市幼儿园:0888-5122974

丽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888-5121089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教育局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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