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06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及相关规定,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类工作人员1129名,其中教育类762名、卫生类3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研究生学历应聘本科及以下学历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但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对于研究生专业有具体需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以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应聘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以大学专科学历应聘的人员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6年4月27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8.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7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9:00—5月9日18:00(5月9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谨慎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审核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

考务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本次笔试1科,需缴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5月11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2.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3.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17日9:00开始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1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与本公告同时公布。其中:

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不含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0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6870

技术咨询电话:029-85455300(市人事考试中心)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1.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岗位需求一览表

2.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岗位需求一览表

3.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4.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5.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6.西安市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护理知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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