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2016年普通高中报名有关规定(报名要求/志愿设置/加分规定/学籍证明)
2016-05-05来源: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信息网

一、网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5月19日(星期四)8:00-5月21日(星期六)20:00

(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需选择自己的报考志愿(含是否服从分配)、填写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和考生的其他信息。其中考生第一志愿、监护人有关信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为必填内容。

3.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应同时打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后不能再修改。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初中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届时,学生加分优待项目信息由所在初中学校汇总后报招生考试办公室。

5.考生如对网上报名系统信息有异议(不含普通高中志愿信息),可在现场确认时提出,由所在初中学校受理。

二、现场确认

(一)普通高中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考生所在初中学校。

2.时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

5月23日(星期一) 补充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初中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汇总或随特殊考生表格一起报区招生办

(三)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组织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毕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一份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粘贴到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档案袋上,一份交由学生或家长留存。

(四)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即可,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于6月8日(星期三),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准考证;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持《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和户口簿到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三、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报名

(一)外地回区考生(指户籍是黄岛东区,在黄岛东区以外初中就读,回黄岛东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黄岛东区往届生(须具有黄岛东区户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本人须于5月4日(星期三)到黄岛东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紫金山路34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

(二)外地回区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10);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外地回区应届考生2015年6月已经在我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资格审查时提交成绩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10)。往届生和没有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外地回区考生必须重新参加2016年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

2016年东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第一志愿:

11开发区一中创新班、12开发区一中普通班、13开发区一中音乐、14开发区一中体育、15开发区一中美术

21致远中学创新班、22致远中学普通班、23致远中学体育

31王台高中普通班、32王台高中音乐、33王台高中体育、34王台高中美术

04青岛六中、05青岛九中、06青岛志贤中学、07上戏艺校普高班、08青岛为明学校

2.普通高中第二志愿:

12开发区一中普通班、22致远中学普通班、31王台高中普通班

04青岛六中、05青岛九中、06青岛志贤中学、07上戏艺校普高班、08青岛为明学校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线10分以内的,可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区教体局将在普通高中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在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上述规定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2016年外地回区考生学籍(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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