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6-05-05来源:碧江区人民政府

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铜教发〔2016〕9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二)区“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初中和小学: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2.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含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具备下列户籍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本人户籍属碧江区常住户口或本区户籍生源毕业生;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碧江区户籍且定居本区满三年以上;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中央、省驻铜仁城区国家单位或铜仁市直、区直国家单位正式干部职工;④本人户口迁入或挂靠本区亲属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五年以上;⑤外地人与本区人结婚的,其结婚证、户籍迁移时间须在2016年5月1日前。⑥父母户口常住碧江区,本人户口迁出的(因结婚迁出的除外)。

以上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3.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在编教师(含2013、2014和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碧江区教育网(http://www.trsedu.com/)查询我区“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指标

碧江区2016年“特岗计划” 招聘指标12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初中46名,小学50名;区级特岗初中4名,小学2名,幼教18名,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碧江区2016年“特岗计划”学科 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我区“特岗办”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区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日-12日(8:30-18: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铜仁市民族中学(实验中学校区)体育馆。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本区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区教育局建立报考考生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市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区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6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招聘录取签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本区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我区“特岗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区“特岗办”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于2016年6月2日报铜仁市教育局。2016年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2016年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统一设置考点(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制定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区教育局在6月2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铜仁市教育局,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我区“特岗办”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在贵州教育网和碧江区教育网查询。

面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我区“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区“特岗办“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2016年7月5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我区“特岗计划”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区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和选岗。被录取者须在我区规定时间内与我区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录取和签约时间:2016年7月8日,由区教育局同拟招聘的特岗教师现场签约,签约的特岗教师8月下旬在区教育局按从高分到低分选校(先第一阶段签约的特岗教师选校,再第二阶段签约的特岗教师选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区教育局于2016年7月12日前将我区“特岗计划”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上报铜仁市教育局;考生可于2016年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录取情况。

8、凡第一、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毕业证书号及教师资格证号发bj5420838@136.com邮箱。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2016年9月1前到碧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和所选岗学校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特岗办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碧江区教育网,报考碧江区特岗计划的考生应随时关注贵州教育网和碧江区教育网上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电话畅通。

(四)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在2016年7月15日前,将学生档案提交到碧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生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五)咨询电话:0856-5420838(碧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七、保障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区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区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我区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区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教师管理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碧江区教育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三年聘期内,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档案须迁到碧江区教育局。

(五)特设岗位教师在三年聘期内不得参与国家 、在读研究生报考、其他招聘考试和调动工作或脱产进修。

九、监督投诉

碧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6-5281231。

本招聘方案由碧江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2.碧江区2016年“特岗计划”学科 一览表

碧江区教育局 碧江区财政局

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碧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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