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教育局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2016-05-05来源:菏泽市教育局网

1.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何新变化?

答: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主要有以下变化:

(1)考试时间提前一天。为了和高考时间衔接,从今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将提前一天进行,为6月10日至12日。

(2)地方课程《传统文化》首次纳入语文科目考试中。根据省有关要求,自今年起,将地方课程《传统文化》纳入语文科目的考试内容。

(3)考生可以填报多个志愿。今年考生可在普通高中学校、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三类志愿学校中选择填报。考生如第一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可在第二及以下志愿中同时兼报高职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4)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有所变动。2016年,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总成绩低于480分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350分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2.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如何组织和管理的?

答: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阅卷及高中阶段学校集中录取等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测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

3.高中阶段学校和高职院校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菏泽一中、菏泽二中、菏泽三中、菏泽一中实验中学、曹州一中、大同中学、曹州武校面向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其他县普通高中学校只招收学籍在本县的初中三年级学生。另外,菏泽一中自主招生100人,招收国际班50人、足球班20人。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后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2+3”高等师范教育等)面向全市招生。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是如何确定的?

答:高中阶段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在综合考虑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往年招生情况、县区初中毕业生数以及职普比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核确定。

今年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4547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27150人。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要求另文下达,详情可登录“菏泽教育信息网”或“菏泽招生信息网”查询。

5.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是什么意思?

答: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是指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中拿出一部分指标定向分配到普通高中所在县区的各初中学校,按照分配指标录取的学生即为指标生。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我市今年的指标生计划为国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60%,其余40%为统招生。今年参与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共有12所,分别是: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曹县一中、定陶一中、成武一中、成武二中、 单县一中、巨野一中、郓城一中、鄄城一中、东明一中、东明实验中学。

6.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是如何分配的?

答: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对辖区各初中学校进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的基础上,按奖惩和均衡的原则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将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对省、市级规范化初中学校适当奖励指标生名额。对存在超班额现象的学校、辍学率高的学校适当调减其指标生名额;因办学行为违规,被市、县区查处通报的学校,适当调减其指标生名额;因办学行为违规,被省有关部门查处通报的学校,取消其当年分配指标生的资格。奖励、调减后的指标生名额按初中学校本学区应届毕业生实际在籍人数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各占50%的比例确定。

7.菏泽一中、菏泽二中的指标生计划是如何分配的?

答: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依据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初中2013级学生建籍人数比例分配到三区。其中菏泽一中指标生牡丹区1014人,开发区129人,高新区57人,共1200人;菏泽二中指标生牡丹区609人,开发区77人,高新区34人,共720人。

8.指标生资格是如何界定的?

答:初中学校本学区的在籍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各县区要加强对指标生资格的审查,初中学校要将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取消其弄虚作假的指标生名额外,扣除下一年相应的指标生计划,并全市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音体美等特长学生不参与指标生招生。

9.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什么?

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

1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分数各是多少?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地方课程传统文化纳入语文科目考试)、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具体分值为:语文(含传统文化)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60分、信息技术30分、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30分,总分为800分。

11.体育与健康是如何组织考试的?

答: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统一组织。推行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程录像监控。

依据山东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今年的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分值共6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选考项目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针对本县区初中毕业生体质健康存在的普遍问题,结合当地教学条件,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组别项目中任选两项,可随机抽取。

集中考试时间统一定在5月20日前完成,各县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时间。

12.音体美等特长生招生是如何组织的?

答:音、体、美等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区域内招生,只能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考查,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基础素养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13.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答: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的考生,可填报2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菏泽一中、菏泽二中只能作为第一志愿学校,不作为其他志愿学校。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既可作为第一志愿学校,也可作为其他志愿学校(今年,菏泽一中实验中学从报考菏泽一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不作为填报志愿学校)。

其他县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事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确定。

14.考生如何填报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答: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只在“学校类别”栏填写“高职院校”即可,具体志愿学校名称待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另行通知填报。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可在四个志愿中随意填报。考生如第一志愿填报高职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及以下志愿不能兼报普通高中学校。

15.普通高中学校如何录取?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3日至6日。高职院校录取时间按省教育厅要求确定。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按照各类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顺序集中进行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指标生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100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生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制定补录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补录。

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总成绩低于480分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350分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16.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特殊学生加分政策有哪些?

答: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对以下特殊学生给予加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

(3)军人子女考生(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菏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4)对独生子女类考生执行《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试行)》(菏发〔2009〕12号)“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总成绩加10分”的规定。具体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计划生育家庭中招加分工作程序的通知》(菏计育字〔2010〕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计划生育加分工作的紧急通知》(菏人口发〔2013〕22号)规定执行。

学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凡享受加分条件的特殊学生,均需填写《菏泽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学生登记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证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要将具备加分条件学生的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上和校内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统一在本县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17.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评卷?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今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为顺利实行网上评卷,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培训工作,让学生熟知考试有关要求。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试卷分为试题和答题卡两部分,其中试题分为试卷I和试卷II。

(2)考生领取答题卡、草稿纸后,先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无误后粘贴到指定位置,然后用0.5mm黑色笔迹签字笔将姓名、准考证号、座号填写在答题卡正反面规定位置。然后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准考证号、座号。

(3)考生领取试题后,先核对学科及试卷I、II,无误后,在试卷I、II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按要求开始答题。考生答试卷I时,须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应题目的答案标号,修改时,要用橡皮擦干净,不可将答案写在试卷I上,否则概不给分。考生答试卷II时,须用0.5mm黑色笔迹签字笔直接写在答题卡对应区域上,做图时,可用2B铅笔,要确保清晰可辨,不准超出各题目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试卷II上的答案,不予评分。

(4)考生须保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8.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答:学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复核。

(1)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核时间:自成绩公布之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复核程序及规定:

①考生应于6月30日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方式、所查科目及理由,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送交参加考试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姓名、查询学科及成绩(申请多科复核的,请学生按成绩估差大小排序)整理汇总签署意见后,连同Excel电子版于6月30前报市教育局。

③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通知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④经复核确有错误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核报告,市教育局确认后予以更正,并将结果通知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最终通知考生本人。

19.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哪些学生可破格录取?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由招生学校、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可破格录取:

一是思想品德高尚,事迹特别突出,其先进事迹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

二是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的。

20.今后,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将有哪些新变动?

2015年,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菏教基字〔2015〕16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将实行学完即考、多次考试、“分数+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机制。也就是说,自2015级初中学生开始,地理、生物两个科目将安排在初二年级学年末进行,考生如对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随下一年级重考一次,取最好成绩。各普通高中学校须于在初一年级学年末(每年7月份)将该届初中学生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有关学科的等级要求报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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