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2016-05-04来源:梅州市人事考试网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统考办负责。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等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公布成绩和制发合格证书。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试卷领取、考试实施、试卷回收和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统计局组织本地区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四、报名时间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5月16日至6月20日。

五、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地统计局(统考办)报名。市直及各驻梅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市统计局报名(地址: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大楼6楼)。联系人:林利琴,咨询报名电话:2263245。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证件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底止。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100元/人收费(含试卷费、管理费和上缴国家统考办费用)。

报名结束后,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及时将报考费上缴市统计局,以便上缴省局。

七、考场设置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设置。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5人以下不设考场。按规定,梅州只设市级考场。考场必须设在高等院校或国家高考定点学校,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纪律规定。

八、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编写了《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按大纲要求编写了与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行在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委托的网站(京东林森文翰图书专营店)订购考试用书。订购网址:http://mall.jd.com/index-65108.html,联系人:化霜,联系电话:010-65009348、13501149786。

九、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应热情为应考人员提供服务和方便,同时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发放工作。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各县(市、区)统计局请于6月25日前将所在地考生资料报送市统计局,以便及时在国家网站进行网上录入。

梅州市统计局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附: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