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6-04-29来源:连南县政府网

为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连南县司法队伍的建设,经连南县委同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司法辅助人员5人。主要从事协助检察官办案及文书整理等工作。

2、检察文化及宣传类辅助人员1人。主要协助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及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广东省清远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满22周岁,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历2016年6月30日);中国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

6.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体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

(1)男性。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速记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2、检察文化及宣传类辅助人员:

(1)女性。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其他不得聘用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6至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连南县三江镇顺德大道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01室。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填写好《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退役军人证、其他相关证书和从事过司法辅助工作的单位证明等,以及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及职位要求,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考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成绩共100分,由笔试成绩(占40%)、速录测试成绩(占20%)和面试成绩(占40%)构成。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考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5月30日下午14:30至16:30。

考试地点:县检察院一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写作等。考试请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2、速录测试。总分为100分。

测试时间:2016年5月30日下午16:50至17:00。

速录:内容为打字速度测试,根据每分钟打字速度计算机试成绩。中文录入速度不低于70字/分钟且正确率95%以上为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在合格分数线上,每增加录入正确一个字为1分,满分为一百分(例如甲某每分钟录入80字且正确率95%以上,则得分70分;乙某每分钟录入130字且正确率95%以上,则得分100分)。测试地点另定。

3.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以笔试考试和速录测试两项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如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南县政府网和连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测试�20%+面试�40%。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录用。

5、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比例依考试总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在连南县政府网站和连南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二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解除合同。

六、人员管理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连南县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我院政府购买服务司法辅助类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63-8672339,联系人:黄敏珍/蒋琴思。

附件:

1.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2.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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