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04-29来源: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经市教委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程序”栏目中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三、认定时间

按照《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执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19日。

四、材料归档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装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并于7月10日之前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方式: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郭金虎6265818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内容 时间 备注
学校报送数据 4月30日前 各师范类院校、相关区县,中师幼师数据由所在区县报送
网上申报 5月9—5月19日(周末除外)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入口
现场确认 5月10—5月20日 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机构
认定结论公布 5月25日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证书办理 6月7—17日(节假日除外)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证书发放 6月20日开始 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学校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7月5日前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材料归档和未按时毕业人员数据上报 7月10日前 各师范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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