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教育体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6-04-28来源:惠济教育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郑州市惠济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州市惠济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郑州市惠济区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4.2016年6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户籍或毕业院校必须在郑州市惠济区)。

(三)学历标准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 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和网上注册申报阶段

1.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确认点为:(国考专用)教师资格国考成绩合格人员确认点。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往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确认点为:(往年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专用)教师资格确认点;今年参加省考面试合格人员确认点为:(省考专用)教师资格省考成绩合格人员确认点。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本人情况来选择相应确认点进行申报。(请社会申报人员不要选择点击郑州师院及中州大学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的相关确认点)

(二)体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到河南省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时间、地点见附件)。

2.申请人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郑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七十九中)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B4纸)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B5纸)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B5纸)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毕业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提供)。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都是B5纸。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5月12日—19日,上午8:30—21:00。(周末除外)

(二)体检时间:5月15日。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5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提交材料地点: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七十九中学)3105会议室。

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实验中学(3105会议室),可乘坐9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毛庄蔬菜批发市场)下车即到。

(四)领取证书时间请关注惠济区教育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领取地点:惠济区政府F楼332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0371—63639705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郑州市惠济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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