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公招工作人员简章
2011-11-16来源: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基本概况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全民所有制正厅局级事业单位。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39亩,校舍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职工640人,专任教师350余人,教职工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以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260人。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32年来,已发展成为以校本部为中心,由49所分校、工作站组成的,遍布全市城乡的远程教育网络。学校现开办有开放教育本科专业14个、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大专等学历教育专业30多个,各类在校学生10万余人。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计算机与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传媒艺术系、财经管理系、人文社科系等7个教学系和继续教育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应用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电视节目制作等40个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学生8000余人。学院2009年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计划

学校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人员类别详见《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地点

我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中的岗位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在本次招聘中,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携带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报名成功后,需缴纳考试费50元/人(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办理《考试准考证》。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到达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紧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参加市外现场招聘会的应聘者,可向我校工作人员索取并填写《应聘申请表》,提交上述应聘资料。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至2011年11月28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学校综合楼602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人:赖凡

联系电话:023-68460707

(二)考核

本次招聘分专业考核招聘、综合考试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1、专业考核招聘:适用范围包括岗位1-24,26-30。

(1)初试

初试考核小组由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和专业教师组成,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学术水平评估。

初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参加市外现场招聘会的应聘者,初试由市外招聘考核小组确定)。

(2)复试

A.复试人员的确定。初试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招聘数3-5倍的数量向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本岗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若低于招聘数3倍的,应将所有参加考核人员作为复试人员上报人事处。

B.复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聘者,请按照规定时间凭《考试准考证》,并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手续: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学术性代表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上述材料前四项为必备材料,考生如缺

少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复试空额,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C.复试方式及要求:由学校分别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内容包括试讲和心理测试。复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成绩当天公布,并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主要考察试讲者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与科学、重难点是否突出、条理是否清楚、语言是否流畅、板书是否规范等。

D.初试成绩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原则上在初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2.综合考试招聘:适用范围包括岗位25,31-49。综合考试招聘的考核包括笔试和复试。

(1)笔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原则上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2)复试

复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要求与考核招聘的复试相同(考生可参见招聘考核的复试相关部分)。

笔试后学校将组织复试。报考考试招聘中教师岗位人员(岗位25)复试以试讲为主,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岗位31-49)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成绩当天公布,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主要考察试讲者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与科学、重难点是否突出、条理是否清楚、语言是否流畅、板书是否规范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复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3)综合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或面试)成绩×60%

3. 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我校校园网及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复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高的优先;若复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时,则相关人员重新复试,以重新复试成绩高的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高校需求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应聘者中考核、体检均符合要求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等综合情况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政审。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政审等均合格的应聘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择优决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我校校园网及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

学校名称: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

学校网址:www.cqdd.cq.cn

邮编:400052

联系部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3-68460707

联系人:赖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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