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2016-04-27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我省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阳光招考、依法招考、和谐招考、科学招考”和“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工作目标,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考务安全,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我省中考中招工作平稳、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职业教育衔接培养新模式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战略突破口,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与引导。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努力实践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要创新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3+4”本科,五年制、“3+2”高职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逐步建立开放立交、内外衔接的中职、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的招生录取模式。

二、严格考务管理,严抓考试安全,全面推进评卷、登统信息化改革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机构建设,严格考务管理,不断提高组考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要把“办让人民满意的中考”作为工作目标,以考试安全为第一要务,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密切联系和统筹协调保密、公安、交通、电力、工商、城管、工信等部门,形成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多方共管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重点防范和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严格执行《考务实施细则》,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与工作预案,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考务管理与基本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保密措施,确保考试安全。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法制意识。要完善设施,严格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分步实施中考标准化考场全覆盖,并逐步取消乡镇考点。要健全保密制度,加强试卷保密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中考安全保密工作规范》要求,各市、县考前要对所有试卷保密场所逐一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乡镇试卷保密室、保管室的监督检查力度,务必于考前实现软硬件双达标,杜绝安全隐患。

(三)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评卷、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科学规范、职责明晰、准确无误的管理目标。严格执行《河北省中考评卷、登统工作规定》,完善工作实施细则,统一评分标准,坚持公正、准确原则,切实提高评卷、核分质量。加强评卷队伍建设,加强过程管控,制定防范措施和各种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评卷工作高质高效、安全有序进行。各市要加大评卷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尚未实行网上评卷的市,要前瞻网评、网阅的信息化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中考答卷网上评阅改革,力争早日实现中考网评网阅工作。

三、加强录取管理,扩大招生宣传,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录取管理。要积极拓宽招生服务面向和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生源群体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学校发展水平和生源情况,科学编制全省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做到科学、精准、有效,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计划编制信息。要科学制定、完善录取工作方案,严密录取工作流程,坚持录取原则,严格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实施阳光招生,实现录取现场和工作全程对外公开,及时发布和公开相关信息,确保考生和全社会的知情权,维护考生利益。录取过程中要主动接受政府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综合使用网络平台、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等宣传媒介,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宣传引导,健全招生宣传广告审查备案制度,严格审查招生学校的宣传资料,坚持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原则,坚决杜绝招生学校虚假不实宣传和有意误导欺骗学生的行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中考中招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搭建具有招生宣传、计划编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考务管理、网上评卷、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综合功能的网上信息平台。通过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提高考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招生宣传,拆除地方保护壁垒,服务考生、服务学校和服务社会的工作目标。

附件:2016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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