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2016年国家机关公务员遴选方案
2016-04-25来源: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遴选职位调查摸底情况,2016年全区共4家单位6个职位进行公开遴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遴选范围:区内或区外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大专以上学历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5月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范围:新录用和新任职公务员在试用期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一)制定计划和方案、发布公告(5月上旬)

2016年全区共4家单位6个职位参加公开遴选。各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审查(5月6日)

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5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平谷区人力社保局东区(绿谷人才市场)五层会议室组织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加盖公章的现单位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蓝底或白底,电子版规格:尺寸大小295×413像素,不大于100Kb),自愿填报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3),每人每次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各遴选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将公开遴选工作报名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报区人力社保局。

(三)笔试(五月下旬)

公共科目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单位可另行组织专业笔试,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需进行专业考试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于公共科目笔试后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成绩报区人力社保局。

(四)考察和公示(6月上旬)

进入笔试的遴选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1名考察对象。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注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采取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和查阅有关原始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力求全面客观的反应考察对象,并形成组织考察材料(详见附件5)。

经考察单位充分证明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取消其遴选资格,考察对象空缺根据报考此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补充。

遴选单位将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报区人力社保局,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和工作简历等。区人力社保局在平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日,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上旬。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被遴选转任。

(五)决定任用(6月中旬)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遴选人员笔试、考察和公示情况,集体讨论提出拟转任人选,形成会议记录。

各单位将以下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转任备案手续:1.转任请示;2.考察材料;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拟转任人选的会议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公开遴选的目的和意义,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二)严格落实制度。在实施公开遴选过程中,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力戒形式主义,使公务员交流方式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三)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严明干部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公务员交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公开遴选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转任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区人力社保局不予备案。

附件:1. 《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2. 《现单位工作证明》

3. 《公开遴选报名表》

4. 《公开遴选报名结果汇总表》

5. 《XX考察材料》格式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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