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新田县2016年招聘教师简章
2016-04-23来源:新田县人民政府网

因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60名中小学校和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表)。为搞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专业知识扎实,有献身新田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

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获得市级荣誉称号者(如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如全国教学竞赛获奖者,省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在本专业已取得明显成果的优秀教师或专家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及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教育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46—4716766);网上报名请到新田教育网(www.hnxtedu.com)下载报名表,填好后与本人两寸免冠电子照片一并传至邮箱xt4716766@126.com。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4、5、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网上报名人员需在笔试前两日内向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报考需要的各种证件原件。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合格证及普通话二等乙级

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毕业证、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核时间最迟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与中小学教育科目相关的专业统称师范类专业。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职位专业综合知识。其中小学教师为初中和小学语文、数学综合基础知识(初中、小学各约占50%,语文、数学各约占50%),乡镇公办幼儿教师为幼教基础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在新田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面试(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测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测试)。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情况,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测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测试)。

2、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教材内容,采取先备课后说课的方式。

3、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测试内容内容为五项全能,即弹、唱、跳、讲、画,总分为100分,五项全能中每项各计20分。弹(3分钟):自备曲目和抽签曲目各一段(弹奏的器乐为钢琴或电子琴);唱(3分钟):自备歌曲一首进行清唱;跳(3分钟):自选舞蹈一段,自备音乐碟、服装和道具;讲(5分钟):自选题目讲故事、朗诵、演讲或说课;画(10分钟):根据规定的主题作画,作画工具自备。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测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测试)须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面试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教育网及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

四、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0746-4712255)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46-4714990)

招聘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新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一: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高中教师)

附表二: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义务教育阶段和乡镇公办幼儿教师)

附件三:新田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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