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2016年选调公务员简章
2016-04-23来源:浏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一支名曲九州唱,万束烟花四海开。湖湘宝地、美丽浏阳,地处湘东,毗邻江西,面积5007平方公里,人口145万,以一首广为传唱的《浏阳河》闻名天下。2015年,浏阳市在全国工业百强县排名第15位;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百强第28位,经济建设实现逆市飘红。浏阳坚持实施“交通融城”战略,高速公路总里程位居湖南县(市)第一,城区与省会长沙、浏阳各中心城镇快速通道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市域半小时经济圈”。浏阳市乡镇强劲的发展态势有目共睹:有制造之城永安镇、花炮之源大瑶镇、湘东明珠大围山镇、红色边城文家市镇、魅力新城沿溪镇、智慧城镇柏加镇……浏阳将利用创建湖南省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县(市)为契机,加快推进重点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美丽乡镇、宜居小镇。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5358”人才工程总体规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简章发布时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审批,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档案管理类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见《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一览表》)。

6、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限已满,单位同意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浏阳市内公务员(参公人员);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未满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数为66名,岗位及具体计划数详见附件《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方式

按对应选调岗位录取。同类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如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顺序)。

六、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1日9:00至5月6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3日9:00至5月6日15: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12日9:00至5月14日9:00。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选调范围和第三条报考资格条件及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 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4、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 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证书、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时间、具体人员名单及地点将在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人员名单、方式、时间、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4、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只保留工资级别。

十五、有关规定

1、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选调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十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2、本次选调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731—83655275 83679720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浏阳市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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