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扶贫办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2016-04-22来源:鲁甸县人事局

鲁甸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是鲁甸县扶贫办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为充实扶贫开发工作力量,实现扶贫项目科学编制、管理规范,经县委、政府批准,鲁甸县扶贫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鲁甸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文秘及综合管理工作人员6名,专业技术(土木、水电、建筑、规划、设计、园林等)工作人员4名。

三、选调范围

(一)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扶贫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4月21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5.具有胜任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文秘、综合管理岗位在全县除教育、卫生系统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

2. 专业技术岗位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属工勤人员的;

5.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其它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报名,同一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者如实填写《鲁甸县扶贫办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2.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名者相关工作年限、身份、近三年考核情况、报名者所在单位编制性质的证明。

3.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华,电话:0870-8123906;

徐春华,电话:0870-8121466。

(二)资格审查。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鲁甸县扶贫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在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

文秘及综合管理岗位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1:2,专业技术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三)笔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选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 领取准考证地点及联系方式: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 0870-8123906(公务员局)。

(四)面试(占总成绩30%)。

面试分100分占总成绩30%。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4月30日,具体面试安排以各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通告为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五)组织考察(占总成绩30%)。

组织考察试行量化考察,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30%。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照文秘及综合管理岗位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情况可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扶贫办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根据笔试成绩、组织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并在鲁甸县党建网、鲁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技术职称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已选调的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者,将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整个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县纪委第7纪工委将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鲁甸县人社局、扶贫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 0870-8123906(公务员局)。

鲁甸县扶贫办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件.xls

鲁甸县扶贫办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主管 部门 选调单位 单位类别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工作简介 选调
人数
选调条件
学历
性质
学历
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需求 工作经历 选调
范围
备注
鲁甸县扶贫办 鲁甸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管理岗位 文秘及综合管理 1601001 负责文字综合和宣传工作、负责综合事务 6 普通招生计划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办公自动化与文秘、公关与文秘、汉语言文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现代文秘、计算机、管理学等相近专业 2年及以上 鲁甸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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