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
2016-04-22来源: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成绩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说明
100分 在SCI(E) 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者在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①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 ②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 ③对应届生可提高一个档次评分。 ④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招生报名截止日)。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
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90分 在SCI(E) 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发表2篇一类期刊论文
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5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
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获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80分 发表1篇一类期刊论文或3篇二类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3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
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70分 发表2篇二类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
60分 发表2篇三类期刊论文
50分 达不到60分的要求

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SCI论文以DOI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数据库、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

论文级别的认证参照2014年底学校科研处的SCI期刊分区表。可以联系研究生办公室获取。联系电话:0553-3869063(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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