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知
2011-11-09来源:玉溪市红塔区人事劳动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加强红塔区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范围

(一)选调人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红塔区乡(街道)机关、区属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所学专业及所从事工作阅历有利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优先选调或适当放宽条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

(三)组织考察,择优选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11日(三天)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兴路68号)

(三)报名要求:

1、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可提供证书原、复印件。

六、确定选调人员

经考察符合选调条件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选调手续。

联系人:党宏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2039887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塔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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