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师范教育类专业表
2016-04-21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师范教育类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办学层次 备注
1 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2 60101 历史学 本科  
3 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4 50201 英语 本科  
5 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6 40104 教育技术学 本科  
7 70201 物理学 本科  
8 70301 化学 本科  
9 50406 美术学 本科  
10 50401 音乐学 本科  
11 40201 体育教育 本科  
12 40101 教育学 本科  
13 40102 学前教育 本科  
14 70401 生物科学 本科  
15 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16 660203 英语教育 专科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本科师范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备注
1 120203K 会计学 本科  
2 120801 电子商务 本科  
3 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4 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科  
5 70302 应用化学 本科  
6 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科  
7 130201 音乐表演 本科  
8 130501 艺术设计 本科  
9 120901K 旅游管理 本科  
10 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1 40106 学前教育 本科  
12 40104 教育技术学 本科  
13 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14 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15 81001 土木工程 本科  
16 50201 英语 本科  
17 130206 舞蹈编导 本科  

备注:

我校师范类和职教师范类毕业生确定条件

我校师范类毕业生是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下列标准确定:

1、所学专业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西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赣教高字[2010]39号),所学专业列入我校职教本科师范专业名单和教育硕士生师范专业名单。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检表”核对。统招的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

2、在校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技术等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必修课程,且考试成绩均合格;

3、参加中小学(中职)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且有实习单位证明,并经学校鉴定合格。

4、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类别与本人所学层次、专业(学科)和教育实习层次、专业(学科)一致。

凡未全部符合以上四项标准的学生,应报名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不予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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