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第二批)
2016-04-14来源:甘肃政法学院

各位考生:

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调剂政策以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精神、《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为准。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人数
民商法学 030105 8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方向) 030106 1
经济法学 030107 1
诉讼法学(治安学方向) 030106 1
企业管理 120202 2
旅游管理 120203 1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04 2
社会工作 035200 2
法律(法学) 035102 1

二、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须在4月1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按照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2、我校研招办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表(第二批)将于4月22日前在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

3、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4、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自动放弃处理。

三、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范围覆盖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1)“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2)“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3)“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甘肃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奖励50000元或20000元,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每年进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篇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

7、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

我校通过交换生、联合基地培养,增强学生创新能力,专项设置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同时实施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凡经申请被批准为培育计划者,学校一次性划拨经费5000元。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

8、专项就业奖励

对考博学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企业就业者给予奖励或一定的政策倾斜。凡考取“985”大学博士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考取其他大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联系方式

校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

研究生处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联系人:朱老师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gsl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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