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14来源: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网

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户籍限制;

二、招聘岗位

(一)培训就业办职员(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或计算机专业优先;

2.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协调能力;

3.了解劳动社保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有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保险关系办职员(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2.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待遇核发办职员(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2.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信息技术办职员(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有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软件开发技能或3年以上办公设备维护经验者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直接登录肇庆高新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www.gxld.gov.cn)、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下载《2016年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发送到报名邮箱:dwsbmail@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社会人员考试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情况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考试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及学位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性等。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对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局制度规定及考试成绩顺延增补。

(五)公示和录用。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局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工作日5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局内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局相关规定执行。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4月13日

附件:2016年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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