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肇庆市鼎湖区镇(街道)专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招聘公告
2016-04-13来源:鼎湖区人民政府网

为切实解决我区镇(街道)基层现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执法检查等工作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及时适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全面下放镇(街道)基层的需要,根据《肇庆市鼎湖区建立镇(街道)专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队伍实施方案》(肇鼎府办函〔2016〕42号)的精神,拟招聘一批专职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以下简称人社专员)安排到各镇(街道)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共9名,其中莲花镇、永安镇各2名;坑口办、桂城办、广利办、沙浦镇、凤凰镇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应用和网络知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医学类专业、法律专业毕业,以及已取得相关国家认可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三、工作地点、工作职责

1.工作地点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2.工作时间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服从镇(街道)安排。

3.工作职责

专职人社专员主要承担所在辖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宣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涉及人社范围业务的依法依规经营情况。

(2)经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城乡劳动者就业服务、就业补贴资料初审等服务;采集辖区内企业、村(居)委会就业信息基础数据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开展城乡就业监测和统计;做好劳资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承担建立健全各类人社业务台账的工作。

(3)发现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社会服务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纠正或整改,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上级人社部门。

四、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3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以上(社保个人应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交纳社保,每年的七大节日分别发放节日补贴500元,年终考核奖励等,具体由各镇(街道)按照本单位合同工的待遇发放。食宿自理。

五、报考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4月15日的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镇(街道) 联系人 电话
坑口街道办 蔡少辉 0758-2621566
桂城街道办 陈寿平 0758-2693283
广利街道办 梁卓南 0758-2682113
永安镇 谭勇森 0758-2651153
沙浦镇 陈兴忠 0758-2631098
莲花镇 莫志坚 0758-2619516
凤凰镇 谭国志 0758-2601258

(三)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直接到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和复印件:

1.鼎湖区公开招聘专职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报名登记表(具体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5.近期体检表(此项资料由区人社局通知才上交)。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考核聘用

考核聘用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知识、计算机相关知识为主;面试主要是观察了解应试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聘用、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聘用。凡拟聘用的专职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参加由区人社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含社保经办业务、劳动就业政策法规、业务档案制作等),时间为1个星期左右。凡新聘用的专职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试用期3个月,由各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和岗前培训时间),聘用期为3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决定进行续聘或解聘。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的,续签聘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为3年。解聘、续聘、人员管理等由各镇(街道)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附件:鼎湖区公开招聘专职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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