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报送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成绩通知
2016-04-11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

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号)要求,在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校考院校须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现就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报送方式

各招生院校登陆http://yt.sceea.cn,院校用户名、密码均为招生院校的国标代码,登陆后请依据有关说明进行操作,同时将与上传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信息打印件(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用特快专递寄至我院招生二处。

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各院校还需将联络方式、艺术专业录取原则通过网络上报,同时将打印件签字盖章后,一并寄至我院招生二处。

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而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送时间

网上报送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5月20日。

联系电话:028-8517570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芳草街26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二处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1日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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