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教育局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2016-04-11来源:孝感教育信息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管理

2016年,市教育局继续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采取符合实际的措施,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保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要落实好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解到初中学校工作,分配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招考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对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高中阶段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工作。要提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保障生源质量。要严格执行“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对报考学生考核和资格审核,坚持择优录取。

二、严格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精准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全面使用网上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各地要切实加强网络设施建设,为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防止网报志愿漏报和错报,以免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标准,从信息采集、信息核对、信息交接、信息上报等方面,完善信息管理流程,细化信息工作规则,确保信息准确安全。要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特别是初中学校信息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规程,提前做好应用招生平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网络设备建设,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招生平台的作用,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特别是关键信息(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的核查、比对,做到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严格招生工作系统帐号、密码等保密信息的管理,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和篡改。

三、强化工作责任,确保考试安全

中考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重视,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试卷的运输、保管及考试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预防和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继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标准化考点如期正常启用。要主动加强与保密、公安、交通、电力、卫生、城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统筹协调,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优化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考试每个环节落到实处。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生诚信应考教育,对违纪舞弊考生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政策宣讲,提升服务质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畅通信息渠道,优化服务手段,确保每一名考生应知尽知。特别是对“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学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录取政策要宣讲到位、解读到位。要将国家对中职学生的优惠政策宣传到每所初中学校,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包括优录信息、“特长生”录取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招生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考生合理诉求,提升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和考生报名、填报志愿的指导与服务,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在考试和录取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规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一级一级明确责任,对违规招生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市州(区域)招生,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录取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严禁为没有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办理学籍。不得借奖励的名义违规“点招”。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追责到位,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

孝感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附:孝感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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