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实施三项重要改革
2016-04-09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根据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规划,我省2016年高考将实施三项重要改革:

一是合并二本、三本录取批次。为促进高校突出办学特色,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我省今年将合并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的二本、三本录取批次,将原来在三本批次招生的院校并入二本批次招生。

二是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突出高职(专科)院校办学特色,发挥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自主权,今年我省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将有30%的计划用于分类考试招生,即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高职(专科)院校自行组织,两项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

三是调整专项计划招生区域。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高校面向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招生的专项计划。今年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即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招生区域为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区域为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等80个县的农村区域。农村区域要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认。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招生的政策规定,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和招生区域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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