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凉市静宁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04-08来源:静宁县教育局

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平市教人〔2016〕18号)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是“省考”与“国考”过渡期。过渡期内,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方法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

2.鉴于省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7月份以后将不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有关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和能于7月份取得毕业证书证明的,允许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5月6日,网站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8:00。

4.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9日至5月9日。

5.上报材料时间:2016年4月9日至5月10日。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现场确认结束后,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7.体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现场确认提交所有材料前自行到静宁县人民医院体检,县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和个人信息查询;已通过国考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和个人信息查询。

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相同,“申请任教学科”必须选择具体科目,不能只选类别;“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完成申报。(注意: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平凉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提交成功后,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使用。申请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申请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2.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即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提交材料。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完成后,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直接打印即可)。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表格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填写盖章)。

(5)《平凉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表格在确认点领取)。

(6)师范类毕业人员提供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申请人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或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本人近期二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相关要求

1.符合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网上申请成功后,一律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教委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网上申请成功后,将申报材料递交户籍所在地中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中学统一上报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不再受理。

2.各乡校业务人员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材料,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要在网上进行查验。提供学校证明、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于7月8日前向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其教师资格。

3.各乡校业务人员要尽快熟悉操作流程,按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相关资料,统一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静宁县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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