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16年4月(第16.1次)自学考试安排通告
2016-04-06来源:自贡招生考试网

各位自考考生:

第16.1次自学考试将于2016年4月16—17日举行,现将我市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点设置:

自流井区:光大街小学、檀木林小学;

荣 县:荣县西街小学;

富顺县:富顺华英实验学校。

温馨提示:因本次考试部分考点有所调整,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考试座位通知单上的考点地址准时参加考试。

二、座位通知单领取说明及自考办咨询电话如下:

所有考生的座位通知单在市招考办官方网站指定栏目自行查询打印。

打印网址:http://www.sczgzb.com 从网站首页右上方快速导航栏目进入。

市考办 8125708 自流井区8111324 贡井区 3306829

大安区 2203661 沿滩区3800087 荣县5613728 富顺县 8760488

三、每堂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各位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熟悉考点,每天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每堂开考15分钟后(上午9:15后,下午14:45后)将被禁止进入考场。考生每堂考试必须在考试结束前半个小时(即考试当天上午11:00以后,下午16:30以后)才允许交卷离场,考生交卷离场时必须在监考教师安排下在规定的“离场签名”处签字确认,方能确认上交了试卷,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每场考试考前将采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入场进行安检,考生要积极配合,在考场门口自觉排队,有序接受安检,在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和禁带物品,且须自行放在小件物品置放处。对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按规定必须经安检合格后的考生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违禁材料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者将予以处罚,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如有遗失,考点概不负责。

六、成绩公布与查分:考生于2016年5月16日后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市招考办官方网站(www.sczgzb.com)上查询考试成绩。若考生对成绩有疑问,需要申请查分的考生必须于5月19-20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社会考生到本次参加考试的区县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到注册高校自考办提交查分申请。6月13日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下发查分结果。

七、特别提示: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节选)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贡市招考办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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