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2016-04-05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锻炼成长,着力培养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现就2016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6年度上海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安排238名,任职岗位为本市9个郊区(县)“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助理”岗位。

  二、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是本市高校毕业生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一般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须是院系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往届毕业生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为2014年以后毕业,具备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达到120分且附有积分确认单)或有效期内的人才类居住证以及毕业证书。

  6、对于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试报名办法

  1、招聘岗位查询

  2016年本市计划选聘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6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www.shjcdj.cn)、“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登录网址为“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3、报名时间

  3月30日10:00-4月11日16:00。

  4、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的“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11日16:00前,将《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以附件图片方式(大小1M以内)发送邮件至spta2004@126.com,邮件主题为:“到村任职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4月6日、7日(每天10:00-16:00)将一份《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党组织盖章确认)、户口薄、非上海户籍考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须达到120分且附有积分确认单)或有效期内的人才类居住证以及毕业证书等原件,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审核确认。另两份《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5、下载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月21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符合2016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选聘条件的,可同时报考“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同时报考的考生只能参加“到村任职”笔试,实行“一次考试,两次计分”,即在“三支一扶”试题基础上,“到村任职”再增加部分试题。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2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

  3、笔试成绩可于5月5日12:00后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总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岗位报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岗位报名。

  六、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1、网上岗位报名(5月5日16:00-5月9日10:00)

  参加考试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选聘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相应的岗位。岗位报名情况将在网页上实时统计显示。

  各区县委组织部于5月9日12: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选聘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9日下午15: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2、岗位补填报(5月9日15:00-5月10日15:00)

  选聘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县委组织部于5月10日16:00前,根据相应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委组织部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选聘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11日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确定人选

  1、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组织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在5月15日前结束。

  2、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参加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6月底前派遣到村报到任职。

  八、报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24021305,24021308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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