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洋县2016年度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2016-03-31来源:洋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及汉中市人社局、汉中市卫计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汉卫计发[2016]57号)等规定和文件精神,洋县2016年度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学科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为准。

1、洋县医院拟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共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为:

①临床医师1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护理学护士1名,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医学影像医师1名,要求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④麻醉医师1名,要求麻醉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⑤医学检验医师1名,要求医学检验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⑥康复治疗师1名,要求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洋县中医院拟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共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为:

①临床医师1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医学影像医师1名,要求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医学检验医师1名,要求医学检验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④康复治疗师1名,要求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⑤中医师2名,要求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洋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共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为:

①医学检验医师1名,要求医学检验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护理学护士1名,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医学影像医师1名,要求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④药剂师1名,要求临床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岗位,在报名时无人报考者,相应岗位改为招聘本单位临床医学专业。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符合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学科学历、学位等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

2、报名地点: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院校证明、就业协议书;

③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卫计局按照招聘对象和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表、花名册,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占6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40%。

2、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或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考试时间:2016年4月7日8:00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6、拟聘用人员确定:报考职位与应聘人数达到1:3者,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确定,聘满为止;报考职位与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确定,但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面试成绩相同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先聘用;学历学位和面试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分值高的优先聘用;再相同者,进行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省市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用人单位共同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

7、政审、体检、公示及聘用:5月前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政审、体检、考察,合格者报市卫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人社、卫计、编办、财政、监察、审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16-8212467、0916-8212484、13991624266

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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