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发放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及增项合格证书通知
2016-03-30来源:佳木斯市人事考试网

各县、市(区)人社局、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二建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

增项证: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外,另需原二建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二建证编号)。(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

注:准考证丢失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见资料下载)。

二、发证时间

1、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10日全天办理,节假日休息。

2、增项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4月4日至4月10日全天办理,节假日休息。

三、办证地点:佳木斯市行政中心政府8号楼二楼37、38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454-3986540

四、其他事宜

1.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领取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发《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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