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2016-03-28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体能测评工作业已结束。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有关精神,现将体测结果(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及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时间:2016年3月30日,请考生准时参加体检。

二、集合地点:南昌市军供站门前(地址:象山北路129号、后墙路路口斜对面)。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早上7:30前到集合地点集中。无特殊理由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300元、黑色签字笔1支。

2、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

3、参加体检人员请仔细阅读《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3),按须知要求参加体检,并在集合地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4、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有关规定:“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非特警职位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1. 南昌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测结果

2. 南昌市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3. 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附件1-2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rsj.nc.gov.cn/529527TZGGG/24055.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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