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程序,现将二级院、系、所有关复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专业课考试(100分)
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
(二)专业 (30分)
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
(三)综合素质测试(120分)
1.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0分)
2. 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学科、研究方向的兴趣和热爱程度;(10分);
3. 外语对话,测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10分钟);(30分)
4.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5. 询问考生大学阶段学习经历、成绩,家庭背景和工作情况;(10分)
6. 学生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情况(如文学、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方面的文化素养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分)
7.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10分)
8. 心理素质、人际沟通、语言表述。(10分)
(四)临床实践或实验技能测试(50分)
1. 临床类研究生: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处理一个病人,或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进行一个临床病案分析等方式进行;
2. 基础类研究生和临床医技学科研究生:在实验室进行,考核其实验(践)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
二、复试小组评分
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每部分内容评分人员不得少于5人。复试结束后要求当场对考生评出复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三、复试成绩的统计
复试成绩折算汇总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各复试小组在复试结束后两日内须将每名考生复试的全部原始资料(书面评语、成绩、记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送交所属二级院、系、所,作为考生录取的依据及存档备查。